公司治理运作情形及其与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差异情形及原因

评估项目 运作情形 与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差异情形及原因
摘要说明

一、公司是否依据「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订定并揭露公司治理实务守则?


本集团一直以优良公司治理为基础,坚持营运透明,以保障股东权益为最大目标。本集团已制定完整公司治理架构,已于2020年5月7日董事会通过「公司治理实守则」,并于2022年3月21日补充修订股东会视讯会议等相关最新法令规定并取得董事会通过。

同摘要说明

二、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权益

(一)公司是否订定内部作业程序处理股东建议、疑义、纠纷及诉讼事宜,并依程序实施?

 

(一)本集团依内部作业程序在台已委由专责股务代理机构处理股务事宜,并设有发言人及代理发言人处理股东建议事项,并依程序实施。

无重大差异

(二)公司是否掌握实际控制公司之主要股东及主要股东之最终控制者名单?

 

(二)依据股务代理机构提供之股东名册已掌握左列名单,同时藉由与主要股东互动掌握最终控制者名单。并于每月股权异动申报时,定期追踪了解。

(三)公司是否建立、执行与关系企业间之风险控管及防火墙机制?

 

(三)本公司对关系企业之监理,已依「公开发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公开发行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及「公开发行公司取得与处分资产处理程序」等法规订定本公司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划分本公司与关系企业之职务权责并依风险评估建构适当之防火墙,持续执行并控管之。

(四)公司是否订定内部规范,禁止公司内部人利用市场上未公开信息买卖有价证券?

 

(四)本集团订有「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与「检举非法与不道德或不诚信行为案件之处理办法」,规范本公司所有员工、经理人与董事,以及任何基于职业或控制关系而知悉本公司消息之人,禁止任何可能涉及内线交易之行为,亦鼓励举报任何非法或违反道德行为准则或诚信经营守则之行为,并定期作内部教育训练及倡导。

三、董事会之组成及职责

(一)董事会是否就成员组成拟订多元化方针及落实执行?

本集团董事会成员由拥有世界级公司经营经验或学术经验的董事所组成,董事成员中有一名为女性,设有四席独立董事。或参考本公司官网: https://www.

无重大差异

(二)公司除依法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外,是否自愿设置其他各类功能性委员会?

(二)本集团已设置薪资报酬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功能性委员会未来将依公司实际需求评估设置。

(三)公司是否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及其评估方式,每年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且将绩效评估之结果提报董事会,并运用于个别董事薪资报酬及提名续任之参考?

(三)本公司于2020年董事会通过「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明订「本公司董事会遴选或提名独立董事时,应将个别董事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遴选之参考依据;并将个别董事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参考依据」,于次年初进行上年度董事会绩效自我评估。2022年内部及外部绩效评估之结果已于2023年3月21日提呈董事会报告,并后续运用于个别董事薪资报酬及提名续任之参考。内容请参阅本年报第24-26页。

(四)公司是否定期评估签证会计师独立性?

(四)本公司每年定期评估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报告评估结果。最近2023年度会计师独立性评估经呈报112年3月21日第七届第23次董事会通过,内容请参阅本年报第32-34页。

四、上市上柜公司是否配置适任及适当之公司治理人员,并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负责公司治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董事、监察人执行业务所需资料、协助董事、监察人遵循法令、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等)?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经2023年3月7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委任子公司开元中国财务部副总监乔丽青女士兼任公司治理主管,其具备公开发行公司从事法务、财务、股务或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单位之主管职务经验达三年以上。公司治理单位负责于公开信息观测站或公司网站提供实时讯息予股东、协助随时掌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较大之主要股东名单、提供董事及监察人执行业务所需资料与持续进修、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办理公司登记及变更登记、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定期评估会计师之独立性与适任性等。并已完成初任公司治理主管于一年内完成18小时进修课程。

无重大差异

五、公司是否建立与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员工、客户及供应商等)沟通管道,及于公司网站设置利害关系人专区,并妥适回应利害关系人所切之重要企业社会责任议题?

 

本公司已于公司网站设置利害关系人专区,并订定「检举非法与不道德或不诚信行为案件之处理办法」妥适回应利害关系人所切之重要企业社会责任议题。
本公司对内设有员工沟通管道,员工可经邮电或书面方式反映意见。

无重大差异

六、公司是否委任专业股务代办机构办理股东会事务?

 

本公司已委任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处理股务事宜。

无重大差异

七、信息公开

(一)公司是否架设网站,揭露财务业务及公司治理信息?

(一)本公司已架设网站(http://www.),揭露财务业务及公司治理信息并不定期更新以供投资人查阅,并依规定于公开信息观测站揭露相关信息。

无重大差异

(二)公司是否采行其他信息揭露之方式(如架设英文网站、指定专人负责公司信息之搜集及揭露、落实发言人制度、法人说明会过程放置公司网站等)?

(二)本公司已架设繁体中文、简体中文及英文三种语言之网页,并有专人负责公司公开信息之搜集及信息揭露工作,并落实发言人制度。法人说明会过程放置于公司网站上以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

(三)公司是否于会计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公告并申报年度财务报告,及于规定期限前提早公告并申报第一、二、三季财务报告与各月份营运情形?

(三)本公司目前依主管机关规定期限公告并申报年度财务报告及各季财务报告、月份营运情形。并于公司网站内同步更新以上财务信息。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于了解公司治理运作情形之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权益、僱员关怀、投资者关系、供应商关系、利害关系人之权利、董事及监察人进修之情形、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衡量标准之执行情形、客户政策之执行情形、公司为董事及监察人购买责任保险之情形等)?

 

(一)员工权益、僱员关怀 : 本公司订有相关人事规章办法与奖励制度,定期员工关怀,各主要实际营运子公司均依各该国之法令订定与遵守相关员工福利制度,保护员工权益。可参阅本年报「伍、营运概况之五、劳资关系」。

(二) 投资者关系、供应商关系、利害关系人之权利 : 本公司已订定「诚信经营守则」、「永续发展实务守则」等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规,以落实推动公司治理,并持续推动与促进相关法规遵循。董事会议事规范订有董事回避条款,并据以执行。

(三)本公司董事及监察人进修之情形:全体董事与独立董事均依法令规范完成每年至少6小时进修课程。详见第43-44页表格资料。

(四)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衡量标准之执行情形:本公司致力于建立完善之风险管理制度,透过稽核制度,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之规定,将年度稽核计划呈报董事会,并于每季将执行计划及查核结果呈报董事会,合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有效运作。

(五)客户政策之执行情形:本公司已订定「诚信经营守则」以遵守诚信经营之商业活动,且客户间均订有明确之约定以规范彼此权利义务关系。

(六)公司为董事及监察人购买责任保险之情形:本公司2022年所承保美金1,000万元额度之董监事及经理人责任保险,截至于年报刊印日前尚未到期,将于2023年6月份到期前完成续保作业,并将投保之重要内容提报最近期董事会。

无重大差异

九、请就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发布之公司治理评鉴结果说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就尚未改善者提出优先加强事项与措施。(未列入受评公司者无需填):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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